【修例风波】涉7.13上水非法集结及袭警 陈浩天准保释守宵禁令
2019-09-27 16:00
逾3万市民于7月13日发起「光复上水」游行活动,以抗议当区水货客过多问题,活动然后演变成冲突。已被取缔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涉嫌当日游行后与约百名人士占领马路,和推撞便衣警员的头盔,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和袭警罪。案件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讯。被告毋须答辩,控方申请押后,以待进一步调查,不反对被告保释。裁判官将案押后至12月4日再讯。
陈浩天获准以现金1万元保释,每周须到警署报到一次,除指定日子外,须每晚午夜遵守宵禁令。裁判官没有禁止他离境。
29岁报称无业的陈浩天被控本年7月13日在上水新运路和智昌路交界,连同其他身份不详人士非法集结在一起。他亦涉嫌在同一场合袭击警署警长陈国深。
根据控方案情,根据警方当时的不反对通知书,7月13日光复上水游行活动应约4点50分完结,但仍有过百名示威者于下午5时30左右,堵塞上水新运路。被告涉嫌和其馀10名示威者尾随4名便衣警察,期间发生暴力事件,而事主陈国深的头盔遭人推撞了一下。其馀人士随即蜂拥而上,涉嫌袭击该4名警员达20分钟。
辩方石书铭大律师冀裁判官,批准被告无须遵宵禁令和允准他在指定日子离开香港。鉴于近日示威活动经常蔓延至深夜,控方要求宵禁令,控方又提到被告于上月1日连同其馀7名男子因牵涉另案,在火炭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被拘捕,但警方释放被告且至今仍未决定会否起诉。
辩方反驳指,就该案而言,涉案的攻击性武器只是棍和钢珠。警方于8月1日上门调查在火炭的涉案单位,恰巧被告身处现场。警方在单位内搜出棍和钢珠,但没有在陈浩天身上搜出武器。
辩方又指,被告自由身工作,定期为报章写专栏。早前他已分别安排2个离境行程,分别在今日至30日,和下月2日至4日。行程包括举行演说活动和参与游行。裁判官批准被告于上述日子离境,但在馀下日子仍保留控方要求的宵禁令。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5:05
更新时间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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