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綁架勒索侍應】男子罪成判囚3年2個月 官:緩刑期間犯案須加刑

2019-09-19 15:02

被告今於高等法院被判入獄3年2個月。 資料圖片
被告今於高等法院被判入獄3年2個月。 資料圖片

27歲酒吧侍應疑因欠可卡因毒品債務近20萬元,去年6月涉被2名男子綁架以向其父親索討贖金20萬元,父親知悉後報警處理。一名24歲男子昨被裁定勒索罪罪成,今於高等法院被判入獄3年,但因他在其交通案底緩刑期間犯案,故加刑兩個月,最終被判入獄3年零2個月。

黃崇厚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金額(20萬元)並不是小數目,24歲被告譚浩天並非一人犯案,譚以向受害人馬春來的兒子馬庭軒動粗的片段,令馬春來感到驚恐,但考慮案件被快速破案,令馬春來受驚的程度亦大大減少。譚在審訊期間曾承認勒索罪但不被控方接納,黃官考慮此點後酌量減刑15%,連同譚在緩刑期間犯案的因素,最終判其監禁3年零2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