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綁架勒索侍應】首被告勒索罪成明判刑 同黨罪脫當庭釋放

2019-09-18 15:23

陪審團今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近四小時後,一致裁定二人將某人強行禁錮而意圖取得用以交換釋放該人的贖金罪名不成立。 資料圖片
陪審團今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近四小時後,一致裁定二人將某人強行禁錮而意圖取得用以交換釋放該人的贖金罪名不成立。 資料圖片

27歲酒吧侍應因欠可卡因毒品債務近20萬元,去年6月被兩名男子綁架並向其父親索討贖金20萬元,父親報警處理後2名男子被捕。案件經過8天審訊後,4女3男陪審團今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近4小時後,一致裁定二人將某人強行禁錮而意圖取得用以交換釋放該人的贖金罪名不成立,主謀的交替控罪勒索罪則罪成,同黨的交替控罪非法禁錮罪亦罪脫獲當庭釋放。案件押後至明天下午判刑。

首被告為譚浩天(Marco),次被告為李奇。二人被控於2018年6月23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違反馬庭軒的意願下以武力將他禁錮,意圖取得用以交換釋放馬庭軒的贖金。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勒索罪罪成的首被告譚浩天(24歲)中三畢業,被捕前在父親開設的藥廠協助銷售工作,月入近1.25萬元。譚浩天與其28歲女友誕下一子,現年一歲半,女友則棄子離去,譚浩天的父母便負擔起照顧孫兒的重擔。譚浩天在2017年曾有兩項與本案性質不同的交通案底,譚亦在兩案緩刑期間犯下此案。

辯方指受害人馬庭軒沒有傷勢,兩名被告強行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罪罪脫,但不排除受害人馬庭軒曾參與策劃禁錮事件以騙取其父親馬春來的金錢。而譚浩天唯一對馬春來說過的恐嚇性話語只是:「唔俾錢唔放人」,馬春來報警後警方認出酒店位置而迅速破案,相信對馬春來受驚程度不大,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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