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社總斥社署保護青年及社工不足 促為被捕青年提供支援

2019-09-13 22:01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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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但示威衝突持續,並有多名青年被捕。香港社工作者總工會認為,社會福利署未有向被捕青年及其家長提供援助,亦未有保護社工。

社總下午舉行記者會。社總主席倫智偉表示,有3名未滿16歲的中學生,當中一人在學校是品學兼優,但遭警方申請保護令而被帶上少年庭,期間需入住兒童院。他認為,警方繞過社署申請保護令的做法不合理,並指警方並非是適合評估兒童福利需要的人士。他亦質疑,社署未有盡責。早前被控暴動罪的社工陳虹秀認為,警方對社工態度惡劣,近日多次看到有社工被警員趕離現場,並指社工一向進行外展工作。

社總又指,已多次去信社署,惟未獲正面回覆。社總要求社署為少年法庭的被捕抗爭者提供支援,特別是當警方申請「保護令」關押他們時,必須按法理及其背景予以支援。另外,社總亦指,社署應向警方說明社工有權有責在社區協助市民,包括為被捕的示威者「提供協助及情緒支援」。

社署回應時表示,理解社工希望在示威活動、衝突和騷亂的現場,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即時情緒支援或跟進,但提醒社工應留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社署又指,已與警方會面溝通,反映業界同工提出的關注。社署續指,若有16歲以下的人士被捕,警方會按優次,安排「合適成人」為他們提供協助及情緒支援,先為親人、監護人,其次是並不受僱於警方、對處理某類有特別需要的人有經驗的人士,最後是其他可負責、但不受僱於警方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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