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籲公屋居民勿煲蠟 去年1罰款通知書130次口頭警告
2019-09-09 15:09
中秋佳節將至,房屋署特別提醒公共屋邨居民,切勿在屋邨公眾地方煲蠟。根據「屋邨管理扣分制」,此舉屬即時扣分項目,觸犯者亦有可能因煲蠟弄污公眾地方而被罰款1500元。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家長應禁止子女煲蠟,以免釀成火警或導致嚴重灼傷。他強調,兒童煲蠟或亂拋垃圾,會連累家人受罰。而在去年中秋節期間,屋邨居民煲蠟或亂拋垃圾的情況已大有改善。今年一如既往,若發現有小童煲蠟,負責巡邏的職員會加以勸阻,如果小童不聽從勸告,職員會聯絡其家長,有關住戶可能會被扣分。住戶在兩年內累積扣滿16分,會被終止租約。
而在去年中秋節期間,房屋署發出一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予在屋邨公共地方亂拋垃圾或煲蠟的人士,以及作出約130次口頭警告。
除了各屋邨辦事處日常的巡邏外,由星期四起,房屋署會一連3天(9月12日至14日)額外調配區域巡邏隊及特遣行動小組隊員到各公共屋邨加強巡邏至午夜過後。中秋節翌日早上,房屋署亦會加派人手清理佳節過後居民遺留下來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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