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涉違反保釋條件 黃之鋒:法庭手誤料明聆訊後可獲釋
2019-09-08 17:29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違反保釋條件,今日在機場被捕。黃之鋒其後透過律師回應,指初步法律意見指出,法庭於8月30日批出保釋時已知悉並准許他前往德國及美國,故相信是保釋內容手誤,預計明早9時半聆訊澄清後可獲釋。
黃之鋒指,自己今早在機場離境時被警方以「違反保釋條件」為由拘捕,現時被扣留。他相信,今次事件並非刻意針對本人,但認為警方濫捕濫告的後果,造成今次雙輸的局面。同時,今次顯然只屬行政程序問題,但警方仍然決意將他通宵扣留,認為極度不合理。
黃之鋒涉嫌參與6月21日圍警總事件,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外出,除了特定時間能出國參與活動外,不能離港,亦須遵守宵禁令,每星期兩次到所屬警署報到,並且不得踏入警察總部一帶。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
消息稱,黃之鋒早前獲裁判官批准於今天至22日到德國柏林發表演說後,再到美國紐約接受雜誌訪問,但由於法庭文件上就黃之鋒離境日期有誤,裁判官寫了9月12日,故當黃之鋒今午離境時即遭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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