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大律師公會譴責警濫權 大狀趙振寰質疑未審先判

2019-09-08 11:24

趙大狀致函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圖)表達不滿。資料圖片
趙大狀致函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圖)表達不滿。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獨家得悉,繼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以公會名義發表針對警方的言論後,再有執業34年的私人大狀趙振寰發信給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公會在未有向各成員廣泛諮詢,及在沒有真憑實據下,在上周二公開發出聲明「譴責警方濫用權力」。趙認為此聲明過於武斷,表明公會此「未審先判」的聲明與他本人無關。

於1985年在本港私人執業的大律師趙振寰,在自己所屬的大律師公會上周二發布公開題為「香港大律師公會就警方處理公眾示威的手法」的新聞發布後,趙大狀即於兩天後致函主席戴啟思、以表達自己的不滿。

趙大狀認為公會採取的政治立場與示威者的心態互相呼應,並為暴亂者的過程提供安慰和鼓勵。基於部分事實及其時間安排的譴責顯然具有廣泛的政治立場。無論是否進行任何獨立調查,無論其調查結果如何,該聲明已經在這些關鍵時刻對警察的合法性造成了現在和嚴重的損害,當時警察站在前線,遏制混亂和可怕的局面。趙大狀強調,「我在30多年前作為獨立法律專業人士加入公會,並非因為公會的政治立場。 」

趙大狀在信中表明,公會聲明中提到的證據是顯示警察過度使用武力驅散抗議者和逮捕的錄像,過多的人群散布技術包括使用催淚彈,以及在近距離向人群射擊。

聲明另一指控,即831晚間太子地鐵站的錄像顯示防暴警察沒有任何明顯合法的理由發動濫殺濫傷,並在港鐵車廂內使用胡椒噴霧或用警棍擊打示威者。

趙大狀質疑「大律師公會成員看過甚麼特別的錄像片段,或者他們只是在電視上看過那些廣播節目。我無法理解的是,該聲明如何能夠僅以某些視頻片段為由,以公會的名義公開譴責警方。 」

相反他從觀看過的其他非主流視頻片段,以及在互聯網上廣為流傳的視頻片段中,出現了不同的畫面。 大批以暴力的示威者一直在破壞公共設施、逃避支付港鐵票價、戴上口罩以避免被發現,並在地鐵站換衣服及作出威脅行為,並在太子港鐵站的車廂內對其他不同的老年人實施暴力。當警察在地鐵站逮捕嫌疑人時,一批戴著面罩從車廂內衝出來大聲辱罵警察執行他們的合法職責。

他看到的視頻也往往表明站在車站月台的其他普通公民不受影響,通過警方的行動,可以否定對無辜公民的任何濫殺濫傷。

趙大狀指他和公會成員從不同的視頻片段和信息來源獲得的不同印象,他們所表明的是相關事件的事實證據是不完整的。

「我不明白為甚麼在這種情況下,大律師公會仍然可以發表一份聲明,給人的印象是它已經肯定警察不當行為的結論......這不僅僅是表達關注的聲明 。 這是一份譴責聲明。

趙大狀又認為公會不是警察監督機構,也沒有這樣做的能力。他質疑公會如何發表公開譴責警方的聲明,該陳述在審判前已經真正作出了判決,或者「未審先判。」陳述中的譴責和結論完全是不成熟的。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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