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大律师公会谴责警滥权 大状赵振寰质疑未审先判

2019-09-08 11:24

赵大状致函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图)表达不满。资料图片
赵大状致函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图)表达不满。资料图片

《星岛日报》独家得悉,继法庭检控主任会主席以公会名义发表针对警方的言论后,再有执业34年的私人大状赵振寰发信给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质疑公会在未有向各成员广泛谘询,及在没有真凭实据下,在上周二公开发出声明「谴责警方滥用权力」。赵认为此声明过于武断,表明公会此「未审先判」的声明与他本人无关。

于1985年在本港私人执业的大律师赵振寰,在自己所属的大律师公会上周二发布公开题为「香港大律师公会就警方处理公众示威的手法」的新闻发布后,赵大状即于两天后致函主席戴启思、以表达自己的不满。

赵大状认为公会采取的政治立场与示威者的心态互相呼应,并为暴乱者的过程提供安慰和鼓励。基于部分事实及其时间安排的谴责显然具有广泛的政治立场。无论是否进行任何独立调查,无论其调查结果如何,该声明已经在这些关键时刻对警察的合法性造成了现在和严重的损害,当时警察站在前线,遏制混乱和可怕的局面。赵大状强调,「我在30多年前作为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加入公会,并非因为公会的政治立场。 」

赵大状在信中表明,公会声明中提到的证据是显示警察过度使用武力驱散抗议者和逮捕的录像,过多的人群散布技术包括使用催泪弹,以及在近距离向人群射击。

声明另一指控,即831晚间太子地铁站的录像显示防暴警察没有任何明显合法的理由发动滥杀滥伤,并在港铁车厢内使用胡椒喷雾或用警棍击打示威者。

赵大状质疑「大律师公会成员看过甚么特别的录像片段,或者他们只是在电视上看过那些广播节目。我无法理解的是,该声明如何能够仅以某些视频片段为由,以公会的名义公开谴责警方。 」

相反他从观看过的其他非主流视频片段,以及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的视频片段中,出现了不同的画面。 大批以暴力的示威者一直在破坏公共设施、逃避支付港铁票价、戴上口罩以避免被发现,并在地铁站换衣服及作出威胁行为,并在太子港铁站的车厢内对其他不同的老年人实施暴力。当警察在地铁站逮捕嫌疑人时,一批戴著面罩从车厢内冲出来大声辱骂警察执行他们的合法职责。

他看到的视频也往往表明站在车站月台的其他普通公民不受影响,通过警方的行动,可以否定对无辜公民的任何滥杀滥伤。

赵大状指他和公会成员从不同的视频片段和信息来源获得的不同印象,他们所表明的是相关事件的事实证据是不完整的。

「我不明白为甚么在这种情况下,大律师公会仍然可以发表一份声明,给人的印象是它已经肯定警察不当行为的结论......这不仅仅是表达关注的声明 。 这是一份谴责声明。

赵大状又认为公会不是警察监督机构,也没有这样做的能力。他质疑公会如何发表公开谴责警方的声明,该陈述在审判前已经真正作出了判决,或者「未审先判。」陈述中的谴责和结论完全是不成熟的。

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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