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律政司不起訴梁振英 郭卓堅「阿牛」提覆核決定遭駁回

2019-09-0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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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在庭外表示,雖然是次司法覆核申請失敗,但將會咨詢法律意見後,考慮會否繼續就案件進行上訴。  劉曉曦攝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在庭外表示,雖然是次司法覆核申請失敗,但將會咨詢法律意見後,考慮會否繼續就案件進行上訴。 劉曉曦攝

      律政司本年初決定不起訴前特首梁振英涉嫌任內收取澳洲企業UGL5000萬元惹來不滿,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和「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先後申請司法覆核,欲推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的決定。案件上月進行申請許可聆訊後,周家明法官今頒下判詞,駁回二人的司法覆核申請許可。

      周家明法官在判詞中指,他根據案例分析後認為,除非律政司的檢控决定是「違反憲法」,否則法庭不得干涉律政司的檢控决定。而如要達致「違憲性」的高門檻,二人的申請中並沒有足夠證據去建立司法覆核的傳統基礎。

      周官指對於本案而言,郭卓堅及曾健成原指律政司曲解外判政策,沒有徵詢外聘大律師意見便决定不檢控梁振英,對梁振英作為前特首的酌情權在檢控程序構成掣肘,令事件構成嚴重法律錯誤及程序不公。周官認為即使上述即使成立,但亦不足以證明律政司決定不起訴前特首梁振英的事件超出憲法限制。而《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早已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確保律政司的檢控人員獨立行事,不受政治或其他不當或不必要的壓力左右,故認為二人的司法覆核申請無合理爭辯而駁回二人的申請。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在庭外表示,雖然是次司法覆核申請失敗,但將會咨詢法律意見後,考慮會否繼續就案件進行上訴,更或會上訴至終審法院。郭指此事件涉及公眾利益衝突,而澳洲企業UGL與沙中線醜聞主角禮頓亞洲屬於同一集團,故認為梁振英收取UGL五千萬元後,「UGL所有嘅工程一塌糊塗,無人夠膽去管」。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2:03
      更新時間13:15

      律政司不起訴梁振英,「阿牛」及郭卓堅早前提司法覆核申請許可遭駁回。 資料圖片
      律政司不起訴梁振英,「阿牛」及郭卓堅早前提司法覆核申請許可遭駁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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