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邱文勁機場示威被控暴動罪 保釋候訊不得離港需宵禁

2019-08-31 11:55

邱文勁以現金10000元保釋候訊,不得離開香港,遵守宵禁令和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
邱文勁以現金10000元保釋候訊,不得離開香港,遵守宵禁令和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

大批示威者於本月13至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集結抗議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工作,當晚沙田區議員陳國強前議員助理、馬鞍山市中心社區主任邱文勁涉嫌在現場參與暴力示威活動和推撞一名正在疏導教護員的警員,被控一項暴動罪和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准許邱文勁以現金10000元保釋候訊,不得離開香港,遵守宵禁令和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

邱文勁獲准保釋後在庭外表示,自己是在機場參與示威活動而被起訴暴動罪的第一人,指責特首林鄭月娥製造白色恐怖。

31歲被告邱文勁被控於本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第八層,聯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他亦涉嫌於同一場合非法及惡意對警務人員黃耀華的身體加以惡意傷害。

控方不要求被告答辯,但反對被告保釋。根據控方案情,事主黃耀華是一名警務人員,當時正在疏通道路協助救護員進入現場,期間被多人推撞且有人企圖奪去其手上的圓盾。事主最後需拔槍警示示威者平息混亂。

警方又在被告報稱的寓所內搜出大量近期暴力示威者所使用的物品,包括俗稱「豬嘴」的防毒面罩、眼罩、頭盔、行山杖等等,顯然不是作個人使用。網上亦流傳被告當日在機場的自拍照和影片,片段中拍攝到被告疑似教導其他示威者使用工具以遮蓋容貌。被告亦被發現透過其社交媒體平台,呼籲其他人支持機場集會活動。

被告透過劉偉聰大律師申請保釋,並解釋被告身為社區主任,有責任保障市民參與和平示威活動的安全。在被告寓所中所檢獲的工具,既可傷人也可以作自衛之用。辯方又回應控方從網上摘取的訊息和影片截圖,根據控方從「廢青暴行錄」和「死四眼想謀殺吖」指證被告,但現階段未能核實被告身分之外,影片只顯示現場有許多人有動作,沒有解釋動作的前因後果。而且被告的社交媒體上並沒有呼籲市民使用暴力,或不惜一切手段。案發日高等法院尚未頒發禁制令,市民沒有被禁止去機場發表意見。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0:57
更新時間:11:55

31歲被告邱文勁需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
31歲被告邱文勁需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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