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犯3子女】聾啞男非禮襲擊次女罪成還柙候判 2子女供詞欠穩妥脫4罪

2019-08-30 16:46

聾啞男被裁定對次女的非禮及襲擊罪成,其餘4罪均不成立。 示意圖
聾啞男被裁定對次女的非禮及襲擊罪成,其餘4罪均不成立。 示意圖

36歲聾啞男子涉嫌於前年侵犯3名年幼子女,次女向姑姐透露揭發性侵事件,被告與妻女對質時又疑襲擊她們。他否認4項非禮及2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對次女的非禮及襲擊罪成,其餘4罪均不成立。被告須還柙至9月20日判刑,由於他為聾啞人士,法官著懲教署索取報告,以考慮適合被告的監禁方式。

法官陳仲衡裁決時指,被告次女用母親的手機向姑姐吐露自己被性侵一事的供詞合情理,即使在盤問下供詞沒有動搖,認為她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另外就被父親襲擊一事上,被告次女的證供亦合情合理,其證供亦與母親證供及傷勢照片吻合,加上被告自辯時亦承認,自己曾入房扯著次女頭髮,直到妻子咬其手才放口,毫無疑問被告的確曾襲擊過次女,裁定2項罪成。

陳官指被告妻子作供後違反了法庭指示,與未作供的子女討論自己的證供,影響了長女及次子的供詞,法庭不能安心接納被告妻子聲稱被襲擊的供詞。另外,長女在盤問下道出自己錄影會面的供詞「有真有假」,幼子則受到母親影響下作供,法庭同樣未能穩妥地接納兩者的供詞。裁定4罪不成立。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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