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犯3子女】聋哑男非礼袭击次女罪成还柙候判 2子女供词欠稳妥脱4罪
2019-08-30 16:46
36岁聋哑男子涉嫌于前年侵犯3名年幼子女,次女向姑姐透露揭发性侵事件,被告与妻女对质时又疑袭击她们。他否认4项非礼及2项普通袭击罪,经审讯后,今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对次女的非礼及袭击罪成,其馀4罪均不成立。被告须还柙至9月20日判刑,由于他为聋哑人士,法官著惩教署索取报告,以考虑适合被告的监禁方式。
法官陈仲衡裁决时指,被告次女用母亲的手机向姑姐吐露自己被性侵一事的供词合情理,即使在盘问下供词没有动摇,认为她是诚实可靠的证人。另外就被父亲袭击一事上,被告次女的证供亦合情合理,其证供亦与母亲证供及伤势照片吻合,加上被告自辩时亦承认,自己曾入房扯著次女头发,直到妻子咬其手才放口,毫无疑问被告的确曾袭击过次女,裁定2项罪成。
陈官指被告妻子作供后违反了法庭指示,与未作供的子女讨论自己的证供,影响了长女及次子的供词,法庭不能安心接纳被告妻子声称被袭击的供词。另外,长女在盘问下道出自己录影会面的供词「有真有假」,幼子则受到母亲影响下作供,法庭同样未能稳妥地接纳两者的供词。裁定4罪不成立。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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