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退休空姐追討17.5萬年終酬金 國泰強調有權視環境是否發放

2019-08-21 17:39

國泰的獎勵部門的主管Richard Knight出庭作供。陳紫君攝
國泰的獎勵部門的主管Richard Knight出庭作供。陳紫君攝

5名國泰航空前機艙服務經理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共17.5萬年終酌金,案件今日開審。5名申索人指國泰每年以不同名義發放花紅是約定俗成,退休空服員亦合資格領取,但她們於退休年度未能獲發,是不公平及不合理。國泰代表則強調國泰於2017年面對嚴重的虧蝕,故未有分發年終獎金,改發屬不同情質的特惠金,重申公司有權按照環境和表現等因素,隨時更改條件及決定是否發放。

5名申索人分別是董煥卿、吳麗芬、何靜儀、姚淑儀及區婉芬,均於2017年下半年退休。

申索人代表董煥卿指,國泰經常以不同名義發放花紅,即酌情年終獎金或特惠金,但兩者情質一樣。按往年歷史,國泰即使不發放酌情年終獎金,亦會分發特惠金。若發放特定金額予某一組别員工,該組别內所有員工,不論現職或於相關年度退休員工,均能得到金額。董認為這屬於約定俗成,指國泰在無理由和通知下在2017年不分發花紅予她們是不公平及不合理,甚至存在歧視成份,是剝削退休空中服務員的福利。

代表國泰的國泰人事部經理何小姐則重申,酌情年終獎金和特惠金是兩種不同性質,公司亦另有分發特惠金的內部指引。何強調公司有權按照環境和表現等因素,隨時更改條件及決定是否發放。何指,若公司於2017年決定分發年終獎金,5位申索人均合乎資格獲得,惟當年公司已公告並不會派發有關獎金。

國泰的獎勵部門的主管Richard Knight作供時指,公司的特惠金指引每年不同,須視乎當年的環境和表現而定。國泰於2017年因虧蝕43億港元,故未能發放年終獎金,惟董事會為了激勵員工,便從股東身上收集額外的資金,但基於資金有限,故只能給予現職的低層及前線員工。他強調國泰於2017年虧損嚴重,故以往的特惠金指引於當時並沒有採用。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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