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焊接工收取兩男逾4.8萬介紹費 判服務令兼賠償僱主

2019-08-20 16:43

江氏工程公司前焊接工人被指2016年至17年間收取兩名男子合共逾48000元報酬後,介紹他們到江氏工作。焊接工人被裁定6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向僱主賠償39400元。

49歲被告何世到案發時任職江氏焊接工人,其僱主是數個建築地盤排水系統安裝工程的分判商。江氏東主於16年5月要求他介紹建築工人為該公司工作。
 
被告涉嫌於16年至17年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一名男子接受共4萬5600元「介紹費」,作為協助他獲得江氏僱用和繼續受僱的報酬。被告另同期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從另一名男子接受3100元「介紹費」。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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