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禁令生效至下周五 警合理懷疑下有權拘捕或驅散任何違令人士
2019-08-16 15:31
機管局今在報章書面刊登早前從高等法院法官取得的禁制令,詳細列出10大命令內容。禁令針對非法或蓄意阻礙機場正常使用的人士,禁止他們在機場兩處示威區以外的範圍內進行示威活動,除非他們獲得機管局或保安人員許可,不得進入禁區範圍。法官亦禁止他們在沒有合理原因在機場範圍內遊蕩、干擾任何通道或出入口管制站等,以及煽惑他們作出以上行為。禁令將會持續生效直至下周五。
此外,法官亦下令,如有需要,執達事務組有權協助機管局進行清場行動,甚至可以聯絡警方尋求協助。
禁令續指,警方有權在具有合理理由懷疑下,去拘捕或驅散任何有機會觸犯以上禁令條款的人士,並盡快押他上庭。法官強調,禁令並不會影響或擴大機管局管理機場運作的權力。
至於兩處的示威區範圍,法官允許機管局如有需要配合機場運作,可以重新編劃、取消或縮小相關的示威區域。法官亦批准機管局將命令張貼在機場當眼處和上傳至機場網站,並在報章上刊登此命令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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