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疏忽案】女被告入稟申覆核 高院法官頒令促裁判官勿再拖延審訊
2019-08-16 13:22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去年初起審理一宗簡單行人疏忽傳票案,至今仍未有結果,審訊踏入第89天時,傳票案中的女被告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投訴何官下令一名辯方證人必須繼續出庭作供濫權且不合理,要求法庭下令何官撤回命令和儘快進入結案陳辭階段。周家明法官裁定,裁判官並沒有權去命令申請人以履行其職責為由傳召證人。周官亦批評何官極度浪費司法機構的資源,並下令何官撤回命令,並盡快進入結案陳辭階段後作出裁決。
周家明法官在判辭中批評,一般裁判官可以在數小時內、最多數天內完成審結的行人疏忽傳票案,何官居然費時89天仍未完成,屬不合常理。控辯雙方亦同意放棄涉案辯方證人余世昌(譯音)作任何舉證之用,即使余曾作供數天未完成其供詞,但法庭也再沒有理由去堅持接納余的證供。就算余的證供有利辯方,但辯方已表示不須其供辭,再加上舉證責任在於控方,被告毋須證明自己清白,因此何官沒有合理原因繼續聽取余的供辭。
申請人Thapa Kamala的代表大律師梁耀祥今早在庭上指,余作供數天後,何官早不承認余的口供可作呈堂用,辯方欲放棄但何官仍堅持申請人保留他在證人列表上,梁認為何官並沒有任何原因作出該命令。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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