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戴耀廷獲准1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法庭明年2月審理
2019-08-15 10:48
「佔中九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於今年4月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6罪罪成,9人被定罪後均提出上訴。被判入獄16個月、現已服刑4個月的戴耀廷今於高等法院就上訴期間申請保釋,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經考慮後批准戴耀廷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戴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申報地址,沒有法庭批准下不得離開香港。
陳文敏名譽資深大律師及張達明律師今代表戴耀廷向上訴庭申請保釋外出,陳指戴耀廷自2019年4月24日被還押監房,至今已完成服刑4個月,如在監獄裡行為良好,預計在2020年3月14號便能出獄,而戴耀廷的上訴審訊現訂於2020年2月24至26日進行,相信審訊時戴耀廷已完成服刑。
代表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資深大律師亦認為戴耀廷沒有棄保潛逃的風險,故不反對戴耀廷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同案被定罪而無需監禁的被告陳淑莊、張秀賢、鍾耀華、朱耀明與其妻子均有到庭旁聽,有公眾人士在開庭前突然站立,唱起:「Sing 哈利路亞 to the 主~」,並說:「我地香港病左啦依家,誰聽我們祈禱,阿門」,保安人員立即上前制止以維持秩序。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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