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朋友出頭37秒殺2人 台男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2019-08-14 15:26

台男持刀37秒殺2人。示意圖
台男持刀37秒殺2人。示意圖

台灣一名油漆工李銘鴻去年4月持刀刺傷游姓男子,6月間為此與對方談判,並在37秒內持刀刺死游男胞弟及一名男子。李銘鴻一審被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高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高院指,李銘鴻去年4月間打電話給謝姓男子,討論如何取回友人女友遺留在謝男車上的錢包。李銘鴻不滿謝男在電話中態度惡劣,見面時持折疊刀刺向謝男的游姓友人,導致游男手部受傷。

李銘鴻聯同友人去年6月,為刺傷游男一事相約謝男新北市三重區談判,謝男則與游男等數名友人出席,謝男因懷疑有人攜帶刀械,雙方爆發衝突。李銘鴻見狀衝進人群,持折疊刀朝游男胞弟及一名男子揮刺,導致2人傷重不治,另有一名男子也大量出血,送醫急救後幸免於難。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為,李銘鴻短短37秒內導致2人死亡、1人受傷,且都是持刀攻擊被害人腹部、胸部、頸部等要害,可見下手之重,但考量李銘鴻並非預謀犯案,尚無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判處無期徒刑。

李銘鴻上訴二審,主張只有傷害而無殺人犯意。台灣高等法院承審合議庭認為,李銘鴻持鋒利折疊刀朝被害人要害部位揮刺,有殺人之意,一審判決的量刑適當,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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