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衝突】5人涉荃灣區損壞交通燈獲准保釋 警因「誤會」上錯法庭

2019-08-07 11:53

其中一名被告今早到庭。
其中一名被告今早到庭。

8月5日的罷工及地鐵不合作運動,令數以萬計的市民在港九新界多區參與集會更或發生衝突,全港200組交通燈損毀及失靈,4男1女涉嫌在荃灣損毀交通燈及不出示身分證,被控2項刑事損壞及2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1男1女留院觀察中因而未能到庭應訊,二人案件押後至8月9日再提堂。另外被拘押的3名男子的案件則押於至10月2日再訊,3男獲准保釋外出候訊。控方指此4男1女的案件因「誤會」而帶到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則將調回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報稱為自僱人士的第一被告劉佳妮(32歲)及無業的第二被告陳祖澤(22歲)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因損壞位於荃灣楊屋道與聯仁街交界南行線的行人過路線交通指揮的綠燈及未能於警員指示下出示身份證。

第三至第五被告為車輛維修員黃榮津(26歲)、大學生冼迪(22歲)及無業人士羅永恆(22歲),則被控於2019年8月5日日損壞位於大河道與沙咀道交界西行線的行人路交通指揮的綠燈、大河道與沙咀道交界西邊行人過路線的交通指揮燈的綠燈及大河道與沙咀道交界安全島上的交通指揮燈的綠燈,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第二被告陳祖澤(22歲)、第三被告黃榮津(26歲)、第五被告羅永恆(22歲)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外出,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要居住於申報地址,需要執行凌晨零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並須每逢星期五到附近警署報到。

據悉,5名被告於案發當日凌晨4時涉嫌以黑色噴漆噴黑交通燈,當時情況疑被警方目睹而逮捕,但第一被告劉佳妮(32歲)及第四被告冼迪(22歲)則在被警方制服時受傷,第一被告劉佳妮肋骨受傷,二人受傷後被送往仁濟醫院進行治理。

控方申請把案押後至10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指警方需於案件押後期間進行指模鑒證,觀看錄影片段,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

法庭記者:劉曉曦、葉君怡

建立時間11:05
更新時間11:53

5男女涉嫌周一在荃灣損壞交通燈今早提堂。資料圖片
5男女涉嫌周一在荃灣損壞交通燈今早提堂。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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