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大工作時數呃工資 外判清潔工與供應員認串謀欺詐

2019-08-06 14:17

在消防處工作的外判清潔女工,不滿更換承辦商後被減薪,向物流服務署物料供應員投訴,供應員安排女工擅自放假26天,促使承辦商向女工支付9000多港元工資,供應員另被控使用虛假文件隱瞞有關未經批核的假期,令政府額外支付逾1.4萬港元予該承辦商。兩人今在西九龍法院分別承認串謀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共10罪,兩人獲准保釋至本月20日,以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37歲物流署二級物料供應員宋漢昇,以及60歲萬成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萬成)工人周嬋蘭,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宋另被控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
  
廉署指,宋於案發時獲調派至消防處尖沙嘴消防局雜貨倉。消防處2016年8月向萬成判授一份為期18個月的服務合約。萬成獲消防處聘用後續聘周嬋蘭為該雜貨倉提供清潔服務。
  
宋及周同被控的罪名指二人涉嫌於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萬成,即虛假地向萬成表示周曾於26天值勤,及致使萬成向她支付共逾9000港元的款項,而該等款項代表須支付予她的該26天工資。
  
餘下9項控罪指宋涉嫌於2016年10月31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間使用虛假文件,即由萬成曾發出的發票及每月付款核實表格,看似萬成曾向消防處提供合共1820小時的工時,意圖欺騙政府。周的工作時數故被誇大260小時,消防處向萬成額外支付逾1.4萬港元。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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