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衝突】4男被控藏攻擊性武器 全部獲准保釋守宵禁令

2019-08-06 10:58

由左至右翁偉成、朱俊愷,朱梓雲及廖栩鋒。
由左至右翁偉成、朱俊愷,朱梓雲及廖栩鋒。

727晚上在元朗發生的示威衝突中,4名年輕男子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4人均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3日再訊,涉藏械的4名男子保釋申請則被拒,故於今早在高等法院再次申請保釋,全部4名被告均批准保釋外出,四人均有晚上10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

被告翁偉成獲准保釋外出,以兩萬元現金擔保,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需於星期一、三、五晚上6時至9時到葵涌警署報到。被告朱梓雲同樣條件獲准保釋外出。被告朱俊愷獲准保釋外出,以10萬元現金擔保,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需於星期一、三、五晚上6時至9時到上水警署報到。被告廖栩鋒獲准保釋外出,以兩萬元現金擔保,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需於星期一、三、五晚上6時至9時到紅磡警署報到。

涉嫌藏械的男被告依次為任職文員的朱梓雲(23歲)、剛考畢文憑試的學生廖栩鋒(19歲)、任職廚師的朱俊愷(18歲)、任職銷售顧問的翁偉成(25歲)。4人各被控在7月27日在元朗朗樂路攜有攻擊性武器,4名被告依次分別涉攜有一支伸縮棍;一支丫叉、一袋鐵珠、一把摺合式萬用刀;一把氣槍連充氣罐、一個已上膛彈匣、兩個未上膛彈匣、一包BB彈;和一把摺合式萬用刀。

法庭記者:劉曉曦

朱梓雲(左)及翁偉成(中)。
朱梓雲(左)及翁偉成(中)。
727晚上元朗發生示威衝突。
727晚上元朗發生示威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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