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衝突】社工被控阻差辦公准保釋候訊 辯方投訴被告被羈留64小時

2019-07-30 13:11

被告劉家棟准擔保,他離庭時仍穿著醫院衣服。
被告劉家棟准擔保,他離庭時仍穿著醫院衣服。

上周六元朗再次爆發示威衝突,社工組織「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涉嫌在警方傍晚清場期間以赤手空拳阻止警方防線推進,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另外四名年輕男子同晚在YOHO MALL附近因形跡可疑被警方截停後被搜出懷疑多項攻擊性武器,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五人分兩案今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五人均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搜證調查。蘇文隆署任主任裁判官批准劉的擔保,坦言案情非屬最嚴重,現時亦無任何證據顯示劉會重犯。惟蘇官拒絕另外4名涉藏有攻擊性武器的男子的擔保。

23歲註冊社工劉家棟被控本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和泰祥街之交界阻撓警員陳沛杰執行職務。蘇官批准他以現金2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案件9月4日再訊。

控方反對劉保釋,又引述控方案情指當日下午7時許警方已表明行動驅散示威者,當時安樂路約有150名示威者。警方築起防線向示威者方向推進,惟被告堅持站在防線前2米位置拒絕離開,令防線無法推進,他阻撓又警方期間曾以身體檔著警方長盾。事後他聲稱身體感不適送院。

控方又同意,警方拍攝到被告曾向警方展示社工證,他高呼阻礙警方行動目的是為示威者爭取時間離開。警方將於候訊期間,蒐集公眾和警方所拍攝的影片。

辯方律師李安然申請保釋時,蘇官認為就宵禁令和建議定期向警署報到會影響被告定期家訪的工作和他的身體狀況,只下令他交出2000元保釋金和不得離開香港。

辯方投訴,被告自周六被羈押以來已被扣留64小時,超過合法的48小時,被告亦稱自己在周日晚上完成協助警方調查後至今警方沒有再要求他合作,但仍扣留他。辯方又指被告在元朗衝突期間右眼受襲,頸部扭傷,現時他心跳率也較一般水平慢。他又被告悉:「如果你(劉)不自簽去法庭應訊,你將要繼續留在醫院。」

控方回應指被告並非一被捕後即送去警署,他先後到兩家醫院後才由警方接手。蘇官回覆雙方律師指,法庭並非處理警方投訴機制。但蘇官知悉被告代表律師沒有在被告被押48小時後派人到警署,提醒辯方切記要主動爭取,並指:「咁先畀到壓力佢地」。

法庭記者:蕭文軒

劉家棟當晚被捕時舉起社工證。中大學生報FB圖片
劉家棟當晚被捕時舉起社工證。中大學生報FB圖片
被告劉家棟准擔保,他離庭時哭訴講述事件。
被告劉家棟准擔保,他離庭時哭訴講述事件。

社工劉家棟准擔保。
社工劉家棟准擔保。
被告劉家棟離庭時仍穿著醫院衣服。
被告劉家棟離庭時仍穿著醫院衣服。

社工劉家楝。
社工劉家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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