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高女友12歲女兒磨下體共浴 27歲運輸工判監4年官斥噁心

2019-07-31 16:08

男子判囚4年。資料圖片
男子判囚4年。資料圖片

27歲運輸工人於2016至2017年間,趁醉入房非禮同居女友的12歲女兒,女兒被單方面舉高雙腿上下磨擦下體。涉案男子又曾藉詞和女兒共浴,非禮女兒更被要求為其自瀆,同居女友去年得知事件後報警處理。涉案男子今在區域法院就2項非禮罪被判囚4年,法官游德康指被告行為嚴重和噁心。

辯方在求情時引述被告心理和背景報告,指被告在控制性慾方面須接受輔導。被告幼年時遭虐待,其母對他又疏忽照顧。被告已感後悔,想和女兒道歉。辯方又透露被告已搬離案發單位,亦和女童母親分手,被告重犯機會不高。

法官游德康引述報告指,女兒患有創傷後障礙,案發時感到無助及驚恐,對於自己揭發事件感自責,認為自己令家庭破碎。游官斥,被告的行為嚴重和噁心,法庭須對案件表達厭惡及作阻嚇性判刑,故判處被告入獄4年。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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