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貴子等6人涉串謀欺詐 分兩案各轉交區院處理
2019-07-24 16:51
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曹貴子因涉嫌隱瞞自己董事身分,本年5月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後,今再有多4名前高層和1名證券公司總經理捲入「康宏風暴」被起訴。5人分兩案,連同曹貴子一共6人今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曹貴子案與其中一案合併,並押後案件9月2日再訊,以準備文件將案轉交區院處理。另一案涉及四名高層涉嫌串謀隱瞞債券真正配售代理,導致另一證券公司支付合共超過4960萬元的佣金。第2宗案件也獲押後至下月23日以待安排轉交區院。其中只有康宏環球女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同是兩案的被告。各人均獲保釋候訊,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曹貴子獲准以現金200000元保釋外出,其餘人士各以10000元保釋。兩名控方證人會是被告同事,裁判官下令被告不得與該2名同事討論案情。
控罪經合併後,就首宗案件,55歲曹貴子、46歲陳麗兒和51歲陳毅凱被控一項串謀詐騙。3人分別報稱商人、時任首席財務總監、和時任公司董事。3人涉嫌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聯交所、康宏理財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東,即不誠實地隱瞞或沒有披露根據(《上市規則》)曹貴子一人,屬上市公司康宏的主要股東或董事,另隱瞞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及導致康宏財務在上市公司康宏沒有遵照《上市規則》就關連交易規定的情況下,於2016年9月5日收購信盈國際。
至於另一案件,除了陳麗兒,44歲麥光耀、40歲黃淑安和48歲李易明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後三人分別是康宏理財控股有限公司前執行董事和前經理;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4人隱瞞康宏証券為「上市公司康宏」債券的真正配售代理,導致鼎成損失合共超過4960萬元的佣金。
控罪指4名被告於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聯交所、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東,即不誠實地導致上市公司康宏與鼎成簽訂協議書,聲稱委聘鼎成為配售上市公司康宏發行的債券的配售代理;安排鼎成與康宏証券簽訂協議書,聲稱委聘康宏証券為該等債券的分配售代理;以及隱瞞或沒有披露康宏証券事實上是該等債券的真正配售代理,而根據(《上市規則》),康宏証券為上市公司康宏的關連人士;導致上市公司康宏透過鼎成向康宏証券就配售該等債券,支付合共超過4960萬元的佣金。
法庭記者:蕭文軒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