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前高官王永平俞宗怡等34人聯署 促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2019-07-23 15:11

34名聯署發起人,包括前高官俞宗怡(左)、王永平(中)、苗學禮(右)。 資料圖片
34名聯署發起人,包括前高官俞宗怡(左)、王永平(中)、苗學禮(右)。 資料圖片

前高官王永平、俞宗怡和苗學禮等34人發聯署聲明,要求政府引用香港法例第86章,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修補社會撕裂,更指這是尋求和解、唯一公認的最有效方法。

聲明指,他們曾於6月23日發起聯署致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促請她立即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其後,修例引起的政府管治及社會秩序問題持續惡化,社會分裂,他們憂心警民衝突的雙方互相指責對方使用過份武力,認為情況不容繼續下去,所以他們再度聯署,強烈要求政府引用香港法例第86章,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指這是修補撕裂、尋求和解、唯一公認的最有效方法。

聲明更強調,「真相不得彰顯,和解就無從達到,而彰顯真相,有賴具公信力的調查。」他們更為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提出建議。

包括:

1)調查政府提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引起社會廣泛反對的成因和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從宣布修例至6月15日暫緩但不撤回修例的處理手法是否恰當。

2)調查警方與示威人士(或其他公眾人士)多次衝突的事實和情況,包括2019年6月9日、6月12日、6月16日、6月21日、6月26日、7月1日、7月14日、7月21日,及委員會認為應調查的其他衝突。

調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 是否有任何事件顯示示威人士(或其他公眾人士)使用過份武力或策略故意激發與警方的衝突;
(b) 檢討警方為應付衝突所採取的部署及行動的恰當性,包括武力是否合乎比例、是否切合防止暴力與受傷,及/或恢復社會秩序的目的。

3)基於以上(1)和(2)的調查結果,提出有助社會和解的適當措施的建議。

34名聯署人包括:(按筆畫次序)
王永平、方敏生、布簡瓊、朱幼麟余若薇、何秀蘭、何沛謙、何俊仁、李永達、李卓人、李華明、李鵬飛、吳靄儀、林鉅成、苗學禮、施祖祥、俞宗怡、陳方安生、陳家洛、殷志明、梁家傑、張文光、張玉堂、張國柱、單仲偕、黃宏發、楊森、鄭家富、鄭經翰、劉慧卿、歐耀佳、黎慶寧、蕭寶珍、盧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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