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會中學前主任涉欺詐 共17宗罪涉款62萬

2019-07-18 15:16

被告劉賽華。
被告劉賽華。

廠商會中學校長於2016年的畢業生典禮上,發現訂購的食物及盆栽價格不合理地高,心生懷疑,與行政主任兼校務處主管會面時揭發,她涉嫌隱瞞自己與友人公司的關係,令學校訂購逾30萬元的食物、窗簾及桌椅;又涉嫌使用虛假發票申領9700元以供應盆栽;以及疑盜取多個學校交流團款項、雜費及冷氣費等逾31.8萬元,即涉偷竊及欺詐校方逾62萬元。行政主任兼校務處主管否認使用虛假文書、欺詐罪及盜竊等17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

53歲被告劉賽華案發時擔任職廠商會中學行政主任及校務處主管,負責監督及管理學校的會計及行政事宜。

開案陳詞透露,2016年5月底廠商會中學舉行畢業典禮,被告向校方推薦「八沢」訂購食物,而學校亦會邀請典禮嘉賓捐贈盆栽,而盆栽供應商名為「陳浩農場」。但校長麥耀光其後發現被告所呈交的收據價格不尋常,繼而與兩名副校商量。他們當時才發現,「陳浩農場」並沒有為學校提供盆栽;而所訂購的食物價格亦被「報大數」。

翌月,校方與被告會面,被告承認發票由她所製作,表示盆栽事實上向「代表作亞洲有限公司」訂購,而非「陳浩農場」,但她該時仍未有解釋為何要隱瞞自己與「代表作」的交易,只透露「八沢」及「代表作」均為自己朋友所開設。被告在同年又曾向校方推薦窗簾及桌椅的供應商,同樣地未有披露相關公司均為自己的朋友開設。她在會面後即時辭職。

惟校方在其後核數時發現,被告在2015及2016學年間,多次將學校交流團費用、學生所繳交的雜費、學校旅行日、畢業營等費用中飽私囊,根本沒有將公匯入學校帳戶。

法庭記者:陳楚琨

證人麥耀光。
證人麥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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