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結識】偷拍女網友洗澡裸照 售貨員涉勒索1萬

2019-07-11 17:35

報稱售貨員的被告劉啟邦(左)。林培生攝
報稱售貨員的被告劉啟邦(左)。林培生攝

37歲男子於去年12月以通訊軟件微信結識一名有夫之婦,疑在女事主洗澡時偷拍裸照,並以此勒索1萬元。該男子被控一項勒索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控罪指,報稱售貨員的被告劉啟邦被控於去年12月28日與同年12月31日之間,在香港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事主交出港幣1萬元。

事主在庭上作供指,她和被告以微信相識,被告曾邀她一同在黃大仙慶祝生日。被告在當晚即邀請事主到他家中休息,兩人在當晚亦有發生性行為。後來事主曾帶水果和自製的餃子到被告家中一同享用,而當晚被告勸她留下,繼而發生第二次性行為。事主稱是自願與被告發生上訴兩次性行為。

事主續指,被告其後忽然失去聯絡,後解釋因身在澳門無法接收訊息,事主一怒之下要求斷絕來往,被告則在微訊恫嚇事主指會「同你老公講囉」,還指他在女事主洗澡時已偷拍裸照,會把裸照上載網上,給網民傳閱。事主指她當時很害怕,故已剷除相關的對話紀錄,而被告在事後兩日亦有致電斥責事主,並向她勒索1萬元。

案件下午續審。辯方問被告是否因不甘被騙而嚇事主,被告同意並指沒有偷拍被告的裸照,性愛錄音和出浴照。被告解釋,事主當時態度突然改變,亦違背一開始說會抽時間見面的承諾,並指事主曾以「傻仔」稱呼他,才「嚇一嚇佢等佢知驚」。被告指曾前後兩次向事主借3000元和1500元,並稱知道勒索是犯法的,有明確向事主交代不是威脅她。辯方質問為何被告事後還會向事主借錢,被告則指他依然當事主是朋友。

被告作供稱因抑鬱症而無業超過5年,一直靠傷殘津貼和綜援過活。被告指他姑媽曾建議他盡量刪除無關痛癢的訊息以加快手機運作,而他手機容量本身不足,故已刪除大部分和事主聯絡的訊息。被告指事主的丈夫有婚外情,懷疑事主只是利用他向丈夫報復,並滿足自己的性慾望,被告更曾因此質問事主「你當我鴨阿?」被告還多次向事主強調借錢和告發她是兩回事。


法庭記者:林培生


建立時間: 1410
更新時間: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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