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內地人妻】辯方指事主內衣褲無被扯爛質疑自願 女事主:我答唔到
2019-07-10 16:28
任職餐廳水吧男子去年初涉嫌強姦內地人妻一案,審訊今續。事主在辯方盤問下,同意當時情夫並沒有威迫她留在涉案單位,更一度「答唔到」自己是否曾經同意被告與她發生性行為。而情夫被捕後曾承認自己「一時衝動打傷和強姦咗佢(事主)」。
由於鑑證專家沒有在事主內衣褲發現任何拉扯破爛的痕跡,辯方向事主提出,去年2月4日案發日32歲被告陳國禎並沒有強行脫去事主的衣服,反而是溫柔地替她脫衣。事主解釋被告打算為她揉藥油,辯方反問事主塗藥油需要脫內褲?事主略帶激動回應:「你問被告呀!」辯方續質疑事主口中的「第一次強姦」,被告其實在獲得事主同意下與她發生性行為,事主回應:「我答唔到!」。
辯方又指事主與被告發生性行為後,明明有大喊向被告的劏房同屋主求救的機會,但事主只打電話,因為事主當時並沒有被人脅迫,事主同意。事主表示自己決定出庭頂證情夫是因為不希望他「行差踏錯,希望他改邪歸正。」
被告案發翌日向警方錄取口供,片段中他承認自己「一時衝動打傷和強姦咗佢(事主)」。他補充「因為唔想佢走,所以帶佢返屋企唔畀佢走。」,他亦承認自己「唔好脾氣」所以打事主,兩人當時只發生一些情侶爭執。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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