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20年前班主任報復 河南男子判刑1年半不服上訴

2019-07-10 14:50

經法院審理認定常男尋釁滋事罪,刑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網圖
經法院審理認定常男尋釁滋事罪,刑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網圖

河南一名男子因去年當街掌摑20年前的班主任被捕一案,今早在欒川縣人民法院宣判,經法院審理認定他尋釁滋事罪,刑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他當庭表示上訴。

事發後,常男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上月12日,在欒川縣法院進行一審。常男的辯護律師在庭上為他作出無罪辯護,並主張是「普通治安案件,不涉及尋釁滋事」。而常男亦當庭向涉事教師張林致歉,並表示願意提供經濟補償。

縣人民法院今早開庭宣判,經法院審理認定,經法院審理認定他尋釁滋事罪,刑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法院認為,被告人為發洩情緒、藉故生非,當眾攔截、辱駡、隨意毆打老師張林,並錄製視頻進行傳播,導致該視頻在網絡上被廣泛傳播報導,嚴重影響張林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亦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鑒於常男自首及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最終作出上述判決。常男當庭表示不服,並提出上訴。

去年7月底,一名常姓男子於河南省欒川縣欒川鄉變電站,用掌摑方式,毆打自己初中的班主任張老師,同行同學更為他拍下了短片。事後,常男大醉了一場,並告訴家人和朋友,通過這一次,他解開了在他心裡「20年的結」,據稱,他初中時期曾被張老師歐打。

常男在去年當街掌摑20年前的班主任。網圖
常男在去年當街掌摑20年前的班主任。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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