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搜查令不能查手機警上訴 申請人大狀指不能忽視被捕者親友私隱
2019-06-26 17:18
高等法院前年裁定警方不能在欠缺搜查令下查看被捕者手機資料。警方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代表本司法覆核申請人岑永根的潘熙資深大律師今提出,法庭裁定警方執法是否適當,除了要權衡社會利益和被捕人士的個人利益之外,也不能忽視被捕者親友的私隱。潘熙表示,手機除了存有機主的私隱,也紀錄了曾與機主聯絡的人士的資料,如兩人之間的通訊紀錄等。警方查看被捕人士手機資料時也會影響其他無辜市民的私隱。
警務處處長代表莫樹聯資深大律師曾提出,被捕人士不能要求獲得與常人同等的私隱權保障。潘大狀反駁,搜查手機對個人私穩的入侵程度,比起搜屋更甚。手機能揭露的私隱內容比其寓所更多,因此搜查手機並不能與搜身和搜袋相提並論。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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