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道歉】稱從無說6月12日示威者為暴徒 林鄭冀盡快修補社會裂痕
2019-06-18 17:18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就《逃犯條例》修訂引起的風波向市民道歉,對於6月12日發生警民衝突,被問到有否定性為暴動。林鄭月娥表示:「正如警務處長盧偉聰已經解釋澄清,無特別補充,從來無認為、亦無話過參與集會既大量人士,特別係學生係暴徒,無講過呢樣嘢,只要當日和平參與集會,無用任何暴力,完全唔使擔憂。」
林鄭月娥表示,自己在公眾集會方面並非最權威,「邊個最有權威去判斷,並非行政長官。」6月12日當晚她是按照警務處講法去形容暴動,可能講法令大眾覺得整件事都是暴動,昨日盧處長重新作立場,自己與盧處長立場一致。她又指,今日不可以凌駕現行機制,去判斷警方有沒有過度使用武力,相信機制可以客觀持平去處理。
林鄭月娥表示,示威者用暴力及自製武器衝擊,警方是有職責去處理,否則很難令人理解為何警察不作出處理,她再重申,警察有投訴機制,若認為警方使用了過份武力可提岀。
被問到是否不會被控以暴動罪,她表示,犯法者要受法律制裁是香港核心價值,如果當日有示威者有暴力行為又有足夠證據,警方便要調查搜證,並就起訴諮詢律政司。
她稱,希望受傷的人盡快康復,社會裂痕能盡快修補,只有同心同行香港才有希望。
被問及反對修例示威者墮斃,林鄭呼籲以和平理性的行為去表達,若任何人因為表達意見而傷害自己,感到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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