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師非禮女客人表證成立 押下月28日裁決

2019-06-18 17:49

被告曾慶成。陳紫君攝
被告曾慶成。陳紫君攝

61歲男按摩師在獨自營運的保健中心為女客人拔罐按摩肩頸期間,涉嫌手捧女客人的頭部親吻其額頭及嘴巴,甚至將手指從該名女客人的背心內探入其胸部中間,以及伸到胸部腋下的附近位置。被告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表面證供成立,被告答辯時否認自己曾非禮該女客人,更反指她患有憂鬱症。

何俊堯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在庭上答辯時,否認自己曾非禮X。被告透露X已光顧他超過3年,更稱X當日神情緊張地到達保健中心,在被告的關心下,X對他表示自己從小患有憂鬱症,現在復發。被告又指X在治療期間「一時自言自語,一時笑,一時喊」,治療完結後卻表現輕鬆,更對被告說:「無左師傅你,我真係唔得掂,你咁幫得手,好多謝你」,甚至預約5天後再接受治療。惟X及X的朋友在庭上作供時否認X患有憂鬱症。

被告指自己和X只屬商業關係,惟遭控方質疑若只屬商業關係,為何X會向被告談論自己患有憂鬱症。辯方又呈上通話紀錄,指出被告於案發當日X走後半小時內再次致電X,更通話超過4分鐘。被告否認自己曾致電X,卻遭官斥:「咁係唔係部電話自己打電話俾X?」被告後改口解釋致電給X是為了確認她會否再光顧。辯方再揭發被告於案發後翌日(9月5日)曾4次致電X,質疑被告經常在無需要的情況下聯絡X。被告解釋因為當日(9月5日)預約過多,故需致電X再安排日子,惟辯方反駁稱X根本沒有預約在當日接受治療。被告堅持X在案發當日(9月4日)治療結束後預約了下一次治療,卻遭辯方提醒他曾表示X預約的是5天後的治療,被告啞口無言後稱:「日子⋯⋯我唔識計」。案件押後至下月28日裁決。

報稱按摩師的61歲被告曾慶成,在油麻地彌敦道經營一間名為「享足樂」的保健中心,為客戶提供拔罐、按摩和足部按摩服務。控罪指,曾涉嫌於2018年9月4日在為女事主X進行拔罐肩頸按摩治療時,親吻X的額頭和嘴巴,又將手指從X的背心內探入其胸部中間及胸部腋下的附近位置。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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