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鬼非禮母女】下周判刑 辯方求情:被告相信自己擁法力

2019-06-13 12:24

袁銘權被裁定非禮及襲擊傷人共7罪罪成。資料圖片
袁銘權被裁定非禮及襲擊傷人共7罪罪成。資料圖片

驅妖道士袁銘權涉嫌為一對母女作法「驅嬰靈」並「採玄珠」時搓胸撩陰,患癲癇症的母親更在道士「驅邪靈」時被打至口吐綠汁,道士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及襲擊傷人共7罪罪成。辯方今於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真誠相信自己有特殊力量,女事主亦相信神明法力,故並非法官裁決時所指是以欺騙手段取得事主信賴。韋漢熙暫委法官押後案件至下周一(6月17日)判刑。

辯方吳建五大律師求情時指,57歲被告袁銘權的心理醫生報告顯示,心理醫生在報告上有強烈的意見及對被告有負面性格評價,但辯方沒有讀出報告內容,只是指被告從童年經歷一早已真誠相信自己有特殊力量,能在接受報酬的情況下幫助顧客處理不同問題,涉案母女並不是唯一與他接觸的人士,審訊時亦有兩名證人出庭作證認為被告的法力為他們自己或家人的疾病有幫助。而至於被告自身有否任何心理或精神問題,則有待在羈留期間進行治療。

辯方指雖然被告的助人方式可能不獲法庭認同,但與傳媒報道指出的招搖撞騙及神棍式手法有所分別。辯方再指患有癲癇症的女事主一直相信不同的神明,案件發生前後亦接受不同形式的非醫療治療,故由此可見被告並非鼓動她相信其手法的人士。辯方續稱雖然案件的非禮性質不算輕微,但被告及女事主亦真誠地相信被告法力,故不應是加重刑期的因素。辯方指雖然本案被判監禁是必然的事,但力陳被告的在此案中的罪行並非令人髮指,而辯方盤問及被告自辯時亦沒有說出侮辱事主的話,故冀法官盡量予以輕判。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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