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男子遭橡膠子彈「擦面而過」 留3厘米血痕

2019-06-13 08:19

有網民事後在Facebook上傳照片,指朋友被橡膠子彈擦傷面部。
有網民事後在Facebook上傳照片,指朋友被橡膠子彈擦傷面部。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示威演變成警民衝突,期間警方使用胡椒噴劑、催淚水劑、布袋彈、橡膠子彈等。其中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同樣以火藥氣體能量發射,基本上屬非致命武器,但若瞄準不當及近距離發射,或可造成嚴重傷害。有網民事後在Facebook上傳照片,指有朋友被橡膠子彈擦傷面部,留下逾3厘米長的傷口,狀甚恐怖。

該網民在facebook發表多張照片,指其男性友人被橡膠彈擦面而過,血痕至少3厘米長,需縫至少6針,目前仍在留院,「不過朋友牛高馬大,咁多位唔射係要射頭,係咪應該讚你哋好眼界?」

根據資料,橡膠子彈由橡膠製造,本身質材較軟,射程為40至50米,打到人體後即變形起緩衝作用,亦因變形後變大,不容易鑽入人體,通常只造成疼痛,但子彈將能量以衝擊波的形式透過皮膚傳入人體,造成破壞。橡膠子彈若破壞嚴重,可令中彈者大量出血,另外,這類槍械很難準確命中,所以容易造成誤傷。

至於布袋彈是由布包裹多粒體積細小的鋁或鉛質彈珠,發射後以散開並擴大面積地打在人身上,有效射程為6至23米。

一般國際使用守則是要求以較長距離發射,遠距離打中會造成瘀傷,近距離打中內臟部位,可造成內出血。

男子被橡膠彈擦面而過,血痕至少3厘米長。網圖
男子被橡膠彈擦面而過,血痕至少3厘米長。網圖
男子被橡膠彈擦面而過,血痕至少3厘米長。網圖
男子被橡膠彈擦面而過,血痕至少3厘米長。網圖

男子被橡膠彈擦面而過,血痕至少3厘米長。網圖
男子被橡膠彈擦面而過,血痕至少3厘米長。網圖
男子被橡膠彈擦面而過,血痕至少3厘米長。網圖
男子被橡膠彈擦面而過,血痕至少3厘米長。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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