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院非禮案】否認戴戒指與婚姻有關 被告:我可以同時擁有2個女人

2019-06-05 15:27

被告黃駿宏涉嫌於‬前年‪3月30日‬至去年4月30日期間四度在醫院內侵犯女事主。蕭文軒攝
被告黃駿宏涉嫌於‬前年‪3月30日‬至去年4月30日期間四度在醫院內侵犯女事主。蕭文軒攝

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日間診療中心男行政經理,涉嫌前年3月至翌年4月,屢非禮年輕女下屬,並向她示愛但不果,男經理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繼續受審。女事主供稱,被告去年4月企圖強吻她,又私下獻上小禮物示愛。事主見被告無名指上在戒指,遂以為被告已婚,豈料對方解釋純粹是因為戒指「啱戴」。‬

‪40歲被告黃駿宏報稱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行政經理。他涉嫌於‬前年‪3月30日‬至去年4月30日期間四度在醫院內侵犯女事主,當時她不過30歲。

女事主憶述,最後一次侵犯事件發生於去年4月30日,事主中午接獲被告來電,要求她提早來醫院接受「神秘禮物」。事主拒絕,按照工作安排約下午3時許抵達醫院,豈料在升降機門口偶遇被告。被告立即拉著事主入自己的私人辦公室,然後擁抱和企圖強吻她。被告對事主示愛說:「我係真心鍾意你,你有無男朋友?」事主反抗並當場拒絕上司的愛意。事主見被告無名指上戴上一隻戒指,問他是否已婚。被告表示已離婚,又謂:「我戴戒指只是因為『啱戴』」,意指手上戒指與婚姻無關。被告遭拒絕後,向事主獻上2瓶蜜糖和一支藥膏,揚言:「我可以同時擁有2個女人。」事主再度拒絕被告,但被告仍「硬塞」禮物予事主,終事主趁被告惱羞成怒時逃出生天。

事主向直屬女上司將事件和盤托出後,認為手上證據未足以成功頂證被告,待2星期後才決定報警。

法庭記者:蕭文軒

被告黃駿宏涉嫌於‬前年‪3月30日‬至去年4月30日期間四度在醫院內侵犯女事主。蕭文軒攝
被告黃駿宏涉嫌於‬前年‪3月30日‬至去年4月30日期間四度在醫院內侵犯女事主。蕭文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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