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想幫高齡父母趕搭尾班車要留神 隨時被DQ
2019-06-01 07:30
自願醫保不少打工仔想為父母投保,政府宣傳「保證續保至100歲」,令不少長者認為「機會嚟喇」,可以一試投保。保險比較平台10Life就提醒,保險公司未必受保。
首先,市民需要弄清楚「續保」及「投保」兩個概念。自願醫保訂明﹕「不論受保人士的健康狀況是否改變均保證續保至100歲」,其意思僅指,已持有保單的受保人,不論健康狀況,保險公司必須容許他們延續保單至100歲,如果大家本身未持有自願醫保,應先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資格投保。
說到投保,自願醫保亦有規定「保單可供年齡介乎出生15天至80歲人士投保」,意思是保險公司必須要考慮「年齡介乎15天至80歲人士」的投保申請,但保險公司是否接納申請,仍有最終決定權,市民不要誤會80歲前人人都買到自願醫保。
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批核「自願醫保」的投保申請,其實與以往審批醫療保險一模一樣,投保人都必要經過「核保」的程序。保險公司會問申請者,過往的病歷及住院記錄、是否曾於任何保險公司作出醫保索償、家人遺傳病記錄等等,保險公司之後會按答案,衡量風險和決定是否接納投保。
在香港,長命不難,但要活得健康,無病無痛,就並不容易,俗語有云「年紀大機器壞」,很多時候長者未能在核保中過關,一些常見令申請人「被DQ」的核保問題:「過去某指定時期內,患者有否被醫生告知過,有血壓過高的情況?過去某指定時期內,是否有任何器官確診過任何疾病?(如糖尿、冠心病、中風、柏金遜症、骨質疏鬆…)受保人有否曾經被醫生確診患有任何癌症、惡性腫瘤或原位癌?」
透過核保問題,保險公司可以衡量投保人的風險,對於高風險的申請人,他們可能會被徵收附加費;被拒絕某些疾病或器官之保障;被保險公司拒絕投保申請。如果長者十分健康,過往沒有入院經歷,沒有被確診過「傷風感冒之類以外」疾病的長者,還是有機會的。
市民可能會問,假如不告訴保險公司過往的病歷,便可搏取成功投保嗎?平台10Life奉勸市民,千萬不要於核保時故意隱瞞或答錯問題,因保險業內講求「最高誠信」的原則。假如日後索償時,保險公司可能調查受保人的病歷,若發現有任何故意隱瞞、誤報的情況,保險公司有機會拒絕賠償。
所以,各位「老友記」不要誤會任何人士都可以成功投保自願醫保。與以往的醫療保險一樣,自願醫保都是要經過核保程序。
資訊來自保險比較平台:10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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