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案】馮承認重新翻看過往 有潛在利益衝突
2019-05-28 11:45
被控涉貪案的馮永業接受控方資深大狀黃佩琪盤問時稱,「我當時覺得和陳小姐的私交,我認為和公務上沒有任何利益衝突」,但從今天而言,他重新翻看之前的交往,「的確有潛在的利益衝突」。
馮強調,當時他和陳是私人朋友,投資物業亦屬私人活動,「我睇唔到有任何利益衝突,所以不認為須向上級申報。」當時他和陳是私人朋友,投資物業亦屬私人活動,「我睇唔到有任何利益衝突,所以不認為須向上級申報。
馮不認為沒有申報二人的關係,會影響他的人格操守,他由始至終亦沒有刻意隱瞞二人的關係、金錢瓜葛、甚至物業投資的安排。因為所謂刻意隱瞞是要「做好多嘢去隱瞞」事件。
馮強調,他協助陳的投資物業,「係我在好短時間內,幫佢賺好多錢,其實係佢欠我人情」,他和陳交往中、亦沒有披露政府的機密資料、此外,他不認同在職務上的判斷,會因和陳的交往而造成影響。
控方舉例如果「你下屬收了錢、但又處理公務,你可接受嗎?」馮永業說:「我唔想回答假設性的問題」。但主審法官游德康令馮須要回應此問題,馮便說:「我會諮詢公務員事務局意見如何處理」。
控方質疑馮在05年5月收到由陳署名代表港聯直升機申請西九龍停機坪減租的信件、「你話有點唔舒服、所以開始找獵頭公司揾工、但你由5月至9月仍繼續處理港聯直升機減租,你不會覺得唔舒服嗎?」
馮解釋減租事件、他一直是和謝天賜傾談,而非陳,所以「我唔覺得唔舒服」。
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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