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會發新指引 3類物業外一概不可招標出售
2019-05-24 17:41
地產建設商會發出新指引,列明除獨立屋、洋房及特色戶、具3間或以上睡房實用面積不少於753平方呎之分層單位,以及任何實用面積不少於1076平方呎米之分層單位外,其他物業一概不可以招標方式出售。
地建會表示,經詳細考慮後,決定採納會員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3項建議。
新指引擴大可作招標形式出售的單位範圍,除了月初所發指引提及的獨立屋、洋房及特色戶、實用面積不少於1076平方呎的分層單位,同時新增3房或以上而實用面積不少於753平方呎的分層單位,以上3類物業外,其他物業一概不可以招標出售。
另外兩條指引,包括為提高透明度,有關招標文件,包括為買家提供的所有優惠計劃及詳細條款,上載至發展項目網站,並提交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有關單位成交金額,及買家最終選擇的優惠計劃,均會及時在成交紀錄冊更新。
執委會重申,為顧及個別發展項目現有銷售安排,將設置過渡期,會員最遲在6月1日就要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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