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酒駕】郭子豪候判承諾不再犯 獲TVB高層資深藝人求情

2019-05-21 12:20

郭子豪本年3月27日在尖沙嘴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郭子豪本年3月27日在尖沙嘴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現年27歲的無線男藝人郭子豪(Arnold)今早就兩個月前涉嫌酒後駕駛提堂,他坦白認罪,獲准保釋候審,下月判刑。

郭子豪於上午8時45分,在律師和經理人陪同下現身九龍城裁判法院,身穿黑白西裝的他神情凝重。案件於10時開庭,辯方律師指,27歲的郭子豪是藝人身份,還兼職健身教練,月入3.5萬元 ,與父母同住,另有一位家姐;工作之餘也貢獻社會、宣揚健身運動、探訪長者、清潔沙灘等,不管是案發前或後也是自發性去做。

律師續指,3月27日案發當日,郭子豪收工後去食飯,期間有飲白酒,約凌晨時分收到不在港的父親來電,告知母親身體不適;郭子豪因為擔心、情急之下就極速離開餐廳駕車回家。郭亦明白不管什麼理由也不應酒後駕駛,不幸中之大幸是沒有人傷亡、沒有造成損毁及交通意外。

身穿黑色西裝配藍色領帶的郭子豪,在法院外企定定讓傳媒拍攝才展露微笑。
身穿黑色西裝配藍色領帶的郭子豪,在法院外企定定讓傳媒拍攝才展露微笑。

律師繼而展示了合共16頁的陳詞,當中包括有4封求情信;計有郭子豪父親手寫的求情信,主要講述郭子豪每月給5000元家用,並且事發後有悔意及不斷講對唔住;又有公司高層和資深藝人的求情信,指郭子豪已知道事態很嚴重,有向公司匯報,為人善良有愛心;還有中學師兄指他有回饋母校、協辦母校的活動。

律師再稱,郭子豪事發後已飽受輿論壓力,直接或間接損失了許多工作,並且坦白承認控罪,明白犯下愚蠢的錯,承諾不會再酒後駕駛、及作為藝人會宣揚不要酒後駕駛的信息。法官表示需等候感化官報告,押後至6月11日上午9時半判刑;而郭子豪獲准保釋。

郭子豪離開法院時神情嚴肅、合十雙手及躹躬說:「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講案情,但想這個機會向所有警務人員、醫務人員、道路使用者、公司同事、和所有受影響的人士講聲對唔住;我保證不會再犯同樣的錯。(會否擔心判決? )自己會以一個後悔及正常的心態去面對判決,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判決如何也會面對,始終是自己做錯事。(工作有否受影響? )正常,我會繼續用之前努力及謙卑的心態工作, 之前的私生活不檢點、做錯了,會盡力在工作上努力,給大家更看見一個改進了的郭子豪。」

建立時間:11:30
更新時間: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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