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田邨強姦案疑犯收押所上吊亡 遺書指「一直解決唔到自己問題」

2019-05-20 18:25

案發後數日警方將疑犯被捕。資料圖片
案發後數日警方將疑犯被捕。資料圖片

屯門寶田邨前年6月發生強姦案,強姦疑犯被捕後一直羈押荔枝角收押所候審,惟他於翌月被人發現在收押所活動室疑利用床單上吊身亡,其死因研訊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召開。死者父親今在庭上供稱,被告曾撰信表示「上次犯錯,無耐出返嚟又犯錯,覺得自己有問題」,並稱「我會認清自己嘅問題,解決好自己嘅問題」。但在身亡前三日留下遺書,寫道「只係自己一直解決唔到自己問題,導致搞到而家咁」。

死者林洛文曾於2011年因另一案被判入獄,直至2015日出獄。但就在2017年6月捲入一案強姦案被捕,同月14日被帶返屯門法院出庭應訊,期後一直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最後於同年7月10日疑在在廁所上吊身亡,終年28歲。

死者父親林子來供稱,兒子還柙期間妻子曾前往探望,當時死者表示「犯咗事,心理有啲病態,當我喺度醫病」、「最多10年8年出返嚟」。死者又曾在6月19日寄信回家,當時指「我會好好照顧自己,你當我將自己調理好」、「我會認清自己嘅問題,解決好自己嘅問題」。

但7月8日死者就留下遺書,當時寫道交託父母予胞妹照顧,「出返嚟個20個月同你哋生活好開心,只係自己一直解決唔到自己問題,導致搞到而家咁」。死親父親作供後未有繼續參與聆訊,直接離開法院。

庭上讀出案件的調查結果,根據事主口供所指,案發當日6月9日她返回寶田邨住所時曾與死者同乘升降機,但就在不同樓層出𨋢。惟當事主再度開門外出時,赫見死者站在門外,死者將事主推入屋內,並將其強姦,事後更用她家中水杯飲水。同月13日,警方拘捕死者,2日後事主亦認出被者,而他亦在錄影會面中有所招認。警方事後調查發現,水杯驗出被告的指紋、事主的腹部、右耳及乳房均找到死者的DNA樣本。

曾與死者一同收柙的囚友楊進勳作供時指,活動室晚上會作休息用,當日囚人負責大清潔,他與死者分別負責清潔囚友及職員用的洗手間。當時亦不見死者有何特別反應,清潔時曾「嗌一嗌」,但死者沒有回應。透過氣窗見到拖鞋,遂呼叫職員前來。當他們衝入洗手間時,覺得廁門「有嘢頂住」,開門後就見到死者用床單纏住頸,掛在鐵架上,眾人合力與他救下,但當時死者已無反應,楊與職員為死者施以心外壓及人工呼吸作急救。他補充曾見到死者帶同床單入廁內作清潔用。

一級懲教助理鄭瑋事發時為活動室主管,他負責分配清潔人手,由於間隔問題,事實上他未能看到職員洗手間的情況。他指所員可以由清潔用品櫃取得舊床單作清潔用,但所員取床單沒有數量限制。

庭上亦有播放所員在活動室的清潔片段,活動室的兩端均有閉路電視,活動室的一端為緩衝區,經過走廊才會到達囚友及職員洗手間。近緩衝區的鏡頭拍到死者被急救的情況。只見他面朝上平躺,有懲教職員輪流為他施行心外壓,最初死者臉色發紫,其後轉白。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639
更新時間:1825

一級懲教助理鄭偉出庭作供。法庭記者攝
一級懲教助理鄭偉出庭作供。法庭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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