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星展銀行批貸款呃5.6萬元佣金 前業務男顧問判囚14個月
2019-05-17 12:14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私人貸款業務男顧問,2015年7月至翌年2月,故意向銀行隱瞞7名貸款申請人曾接受財務中介公司轉介,並從中獲派星展逾5.6萬元的佣金。前男顧問早前承認7項欺詐罪,法官斥被告違反誠信之餘,罪行損害香港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形象,判被告入獄14個月。
41歲現職找換店店長的被告葉建明透過代表律師求情指,公司要求被告每月須達成指標,被告當時負沉重壓力。
星展禁止貸款業務顧問以電話促銷拉客,亦拒絕處理由中介機構轉介往星展的個案。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不但向星展隱瞞涉案7名貸款者曾接受轉介,而且教唆貸款人「夾口供」誘使星展誤信他們是從廣告知悉借貸服務。星展因此批出共逾146萬的借款,客人亦需共多付逾26萬服務費予中介公司,損害客人的還款能力。法官續指本案非單一事件,被告擔當主動角色,嚴重違反誠信。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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