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進式「禁會期」罰操守失當議員

2021-02-23 06:41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修訂,對會議廳內行為不檢的議員增加罰則。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修訂,對會議廳內行為不檢的議員增加罰則。資料圖片

針對過去不時有議員在會議廳內操守失當,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早上舉行閉門會議,主席謝偉俊表示,委員會通過修訂,對會議廳內行為不檢的議員增加罰則。謝偉俊會後表示,修訂內容包括,初犯者會被禁止開會一星期,再犯者就禁止開會兩星期,第三次犯規議員就禁止開會四星期等;大部分議員亦設定金錢上的罰則,並以累進式的方法計算,或要修例配合。

謝偉俊指,大部分議員亦同意,就辯論時間設限,目的在於平衡議會有效運作和議員憲制上的代議權。委員會會將建議提交內務委員會周五討論,最快下月二十四日提交大會處理。

維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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