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指DQ議員為國安法鋪路起訴 梁振英:仍未承擔刑事責任

2020-11-11 18:29

黃之鋒(左)認為4名民主派喪失議員資格是為用《國安法》起訴鋪路。梁振英(右)則阻撓立法會的正常運作的人至今未承擔刑事責任。
黃之鋒(左)認為4名民主派喪失議員資格是為用《國安法》起訴鋪路。梁振英(右)則阻撓立法會的正常運作的人至今未承擔刑事責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日就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特區政府宣布,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四名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接連在Patreon及Facebook發文指,4名民主派被褫奪議員資格,是「政權為國安法立案例鋪(路)起訴」。

對於4名民主派被褫奪議員資格,黃之鋒在文中指,重點不在於他們有否民意授權或當初接受延任是否誤判,他認為事件是為了「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行為,增加4個案例,「鋪墊違反國安法的藉口」。

黃之鋒又指,「那怕議員錯判形勢,留任難以服眾,總辭時機拿捏有誤,殘酷現實是我們殊途同歸」。亦難以估計在這4個案例確立後,「國安拘捕幅度會如何上升」。

他在另一篇文指,倘若日後有民主派可以進入議會,都會「縛手縛腳」,而未來選舉主任的決定,甚至可能以《國安法》控告及入罪的理由。

前特首、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亦在Facebook發文指,《基本法》清楚規定立法會的職能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但有些人利用立法會這個平台,以及作為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和權力,阻撓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勾結外國敵對勢力,損害香港和國家的利益,就不是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理應「DQ」,又指「這些人,至今還沒有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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