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公民黨三權分立說曲解法律 梁振英:無恥比無知更可怕
2020-09-09 10:48
公民黨昨日於facebook以「駁斥特區政府、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否定香港三權分立的事實」為題發聲明,指三權分立由《基本法》訂明,亦是普通法的核心要素和必要原則。前特首梁振英今日發文斥公民黨以圖為政治立場服務曲解法律,將大律師的公信力「送頭」,更指「這種無恥,比無知更可怕」。
公民黨昨於facebook的聲明中指,「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近日突然聲稱香港並非、亦從來沒有三權分立,完全罔顧香港獨立的行政權、立法權及司法權的傳統、扭曲《基本法》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梁振英今早在社交平台就發文駁斥,指公民黨引述《基本法》第二條指香港有三權分立,不是無知,就是無恥的斷章取義。梁振英指公民黨引述的《基本法》第二條,所指的是香港享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下」的,而「本法」,即《基本法》在《政治體制》的前面一章,即《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一章,已清楚訂明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更指在這前提下,公民黨引述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公民黨想硬抄硬搬西方主權國家的三權分立嗎?
梁振英重申,支持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說法,即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更問公民黨是否「夠膽公開解釋香港在英國一總督委任立法局議員、自己坐在立法局主席寶座上主持會議,行政權和立法權是『分立』的嗎?」,梁振英更指公民黨是「大狀黨」,「大狀搞政治,往往不是不懂法律,而是曲解法律以圖為自己的政治立場服務,將大律師的公信力『送頭』,這種無恥,比無知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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