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十二「黑暴青年」聘內地律師協助
2020-08-31 08:19
因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的「我要攬炒」、「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八月二十三日與包括屠龍小隊成員在內的十一名涉及炸彈案和暴動案的「黑暴青年」,在西貢布袋澳乘快艇出發,準備前往台灣,被廣東海警截獲並拘留,目前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這十二名「黑暴青年」,由十六歲至三十歲不等,除了名為喬映瑜的女子因涉及上水製造炸彈案而被通緝外,其餘十一人皆是棄保潛逃,可說是名副其實自投羅網「送中」。以往反對派對待任何政治事件,都是「大鑼大鼓」製造政治噪音。但今次整個反對陣營則表現低調,除了港大法律系講師張達明公開要求內地將十二人遣回香港受審,以及網上繼續發動要透過「國際線」施壓之外,其他泛民皆未有公開表態,未知葫蘆里賣甚麼藥。
民主黨林卓廷昨天就在社交媒體表示,「有朋友正全力協助被大陸扣留的十二位手足,詳情無法透露,最重要是手足平安。」香港的反對陣營中,不少人與內地都有聯繫,據聞,今次就有人透過某些渠道,為十二被捕人士的家屬聯繫了內地律師,提供協助。至於負責聯繫十二人家屬的,據說是抗爭派議員朱凱廸。了解情況的人士表示,雖然這十二人政治上較為敏感,但要找到內地律師亦不困難。根據內地法律,只有律師對犯人有探視權,至於家屬,至今未有消息可以探望十二人。
另一邊廂,公民黨就打算去信政府,要求交代案件詳情及政府處理方法。不過,知情人士指出,特區政府在這些案件中,其實角色不大,最主要是為家屬傳遞訊息,特區政府駐粵辦一向亦不會要求探視內地犯事的港人。該知情人士又指出,對於這類涉及港人的案件,內地一向相對依法辦事,今次案件,估計內地只會處理十二人偷渡的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一年,然後就會驅逐十二人回港。但過程中會否審問各人的「幕後黑手」以及同夥,似乎就難以避免。
今次十二人棄保潛逃被捕,代價不菲。除了可能在內地被判一年刑期外,返港後更面對被拒保釋、更易入罪及加刑後果。抗爭派區議員岑敖暉在社交媒體中列舉出十二人日後命運的三種可能性,提到最好的情況,是送返香港,但亦要面對「保釋被拒、還柙候審,繼而面對長達十多廿年的監禁」。十二人中數人只是十六、七歲,他們是否有心理準備付出這麼大的代價?那些煽動他們的所謂「大人們」,會否於心不安呢?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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