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試|DSE校本評核應用AI 考評局:須註明出處 否則視同抄襲

2023-10-04 06:30

考試及評核局早前更新文憑試《校本評核簡介小冊子》,列明學生倘在校評使用AI工具,須與其他參考資料一樣註明出處。
考試及評核局早前更新文憑試《校本評核簡介小冊子》,列明學生倘在校評使用AI工具,須與其他參考資料一樣註明出處。

人工智能(AI)工具日漸普及,考試及評核局早前更新文憑試《校本評核簡介小冊子》,列明學生倘在校評使用AI工具,須與其他參考資料一樣註明出處,包括所使用的工具、過程及輸出撮要,否則會視同抄襲。
  
最新一份《校本評核簡介小冊子》,列明學生如在完成校評課業過程中,使用AI工具,必須與其他參考資料一樣,清楚註明出處,並在附錄列出示例,學生須以列表形式,標明使用ChatGPT等AI工具名稱,亦須撮要使用過程,譬如「我輸入了『小王子中的比喻』」。輸出結果亦須撮要交代,並儲存AI工具輸出的資訊,有需要時供教師查核。
  
考評局提醒學生,AI工具不能代替真正的學習經歷,過分依賴或不當使用,亦減少親身體驗學習的機會,並指出AI工具亦有不足,提供資訊來自互聯網,無法得知資訊來源,更可能是錯誤或偏頗,甚至未得原作者同意下引用作品、虛構引文及參考書目;重申學生無論是部分或全部,均不可抄錄以AI軟件生成的作品,視作自己的作品向教師遞交,否則視為違規的抄襲行為,一經證實,學生會被重罰。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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