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育兒】五大招數 化解孩子自我中心的行為
2020-09-17 12:17
很多家長都會認為兩歲左右的孩子猶如「小大人」般,對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意見和要求,甚至拒絕聽從家長的解釋或勸告,家長一旦否定或制止孩子的行為,他便大發脾氣,而令家長摸不著頭腦,究竟家長要順服孩子?還是跟他爭持下去說道理?希望以下內容能給予家長一些啟發。
孩子處於自我中心階段
約兩歲的孩子事事要做「話事人」,也就是我們常說──孩子正處於Trouble Two(頑劣兩歲)的階段。不少正處於這個階段的孩子,都會出現一些令家長不明所以的「非理性的執著行為」。孩子自我中心,事事從「我」出發,不會理會「我」以外的客觀環境或其他人的需要,甚至不知就裡地為堅持而堅持,想像自己好像成人般,可以控制自己和周圍環境的事物,以致出現「我要這樣做」,或喜歡跟父母「唱反調」。加上,有些孩子的性格比較固執,不想受到父母的管束,都容易出現這種固執的行為表現。
家長5大處理方案
當孩子出現自我和反叛行為,家長須先了解背後的原因,並運用正面的方法去處理,從而改善孩子的行為表現。
1. 孩子好奇心重,喜歡探索。在一些無傷大雅的事情上,家長不妨由孩子作主,例如:孩子喜歡自己穿鞋子,在不趕時間的大前題下,不妨讓孩子自己嘗試二選一;家長想增加孩子的成功感,初時可以給孩子自己穿著直接套入的鞋子作練習,然後將難度慢慢提升,讓他自己穿著涼鞋或有魔術貼的鞋子。在日常生活中,家長亦可讓孩子做一些簡單的家務,例如:給孩子一條小毛巾抹枱,完成後即時給他具體地讚賞,以增強他做好行為的機會。
2. 許多時候,家長會覺得自己的選擇會比孩子優勝,然而這並不是定律,孩子的選擇可能是可行,以及配合他的實際需要的。當孩子想作主時,家長宜「停一停,想一想」,看看孩子的選擇是否合理。家長宜與孩子多溝通,讓他明白家長是講道理的人,這樣亦有助建立融洽互信的親子關係。
3. 家長要求孩子做某些事情時,須留意自己的表達技巧,例如:天氣冷,父母想孩子穿外套,就不宜用「徵求」孩子同意的表達方式:「穿外套啦,好不好呀?」,反而直接了當的跟孩子說:「天氣涼了,要穿外套了。」如果孩子拒絕,家長可以在一個有限度的情況下讓他選擇:「你想穿紅色外套?還是綠色外套?」孩子覺得有選擇餘地,便會較容易聽從父母的指令。
4. 若孩子因為堅持己見而影響他人時,家長需要訂定清晰要求。與此同時,如果孩子作出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行為,家長必須要即時制止。假如孩子發脾氣,家長無須責難他,不妨讓他在一個安全的角落哭鬧,待他情緒平伏後,遞一張紙巾給他抹眼淚,再請他將紙巾掉入垃圾桶內,然後稱讚他自己扔垃圾的好行為便可以了,因為孩子剛才發脾氣而令家長不悅,他也感到沒趣,當他情緒平伏後,家長借機讚賞他,正是給他一個下台階,及後再跟他說道理,孩子會比較容易入耳。
5. 孩子的倔強亦可能源於家長的固執性格,令孩子東施效顰,所以家長須以身作則,多留意自己平日的言行舉止。身教言教,是培養孩子良好行為的重要一環。
總括而言,家長要明白和體諒孩子正處於自我階段,未必會考慮身邊人或環境的實際需要。家長嘗試適度放手,讓孩子作有限度的選擇,加上家長恰當的表達方式跟孩子溝通,他會較樂於聽從家長的說話,從中亦有助提升親子關係。
以上資料由慈慧幼苗教育主任(資深註冊社工)李淑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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