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港條例修訂草案今刊憲

2024-12-06 00:00

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
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

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月1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當局透過修訂現有法例,一方面訂明更清晰機制規管於維港進行的填海工程尤其是大型填海工程,以保護維港,另一方面簡化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機制,拆牆鬆綁,便利促進優化海濱供市民享用和加強海港功能的工作。經簡化的機制亦適用於在維港內進行的非永久填海工程。

發展局指出,現行《條例》訂有在維港範圍內「不准填海推定」,但無列出任何具體機制,以確定項目是否滿足「凌駕性公眾需要」以推翻該推定,變相一刀切適用於所有海港填海工程,不利填海以改善維港為目的的工程。但隨着維港兩岸的海濱長廊逐漸成形,社會普遍期望在海濱有更好的設施和體驗,局方認為修訂《條例》有助滿足社會的期望。

草案建議修訂分兩大方向,一是為改善海濱而擬於維港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或海港非永久填海工程,如符合某些特定準則,可以按照經簡化的程序獲財政司司長批予豁免不受推定規限,如建造面積不超過0.8公頃的碼頭、觀景台、防波堤等。第二是就非永久填海工程而言,填海面積不超過3公頃,而工程預計不超過7年,方可獲豁免不受推定規限。財政司司長就上述兩類填海工程考慮批予豁免時,須信納有關填海工程是符合公眾利益的,包括能帶來公眾裨益及對維港造成有限影響。
符合公眾利益為審批考量

發展局發言人指,擬議修訂將會為推進改善維港涉及的小規模填海工程給予更大的靈活性。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讓《條例草案》盡早獲通過實施,從而令政府推進一些公眾期待已久的改善海港工程,為市民帶來更好的海濱體驗。
議員:面積有進一步討論空間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對草案表示支持,指原有《條例》過於僵化,限制了改善工程進行,認為修例平衡了保護海港及改善海港設施的需要。他又指,不希望維港兩岸越修越窄,影響船隻的海上運行及維港風景。對於草案建議非永久填海工程面積不超過3公頃,謝偉銓則認為有進一步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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