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申報新周期展開 拒交或遲交租約將終止
2024-10-03 00:00房委會打擊濫用公屋絕不手軟,公屋住戶需要每兩年申報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而新一輪的申報周期剛於本月開始,房委會昨日已向3類公屋住戶發出申報表,住戶須於今年11月30日或之前填妥及簽署表格,拒絕申報或沒有在指定日期內申報的住戶,其公屋單位的租約將被終止。
已向3類住戶發出申報表
第一類是在公屋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即全部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只需填寫「居住情況申報表」,申報居住情況。
第二類是入住公屋剛滿兩年的非全長者戶,會收到「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申報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第三類是按「富戶政策」到期申報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會收到「居住情況申報表」及「富戶政策申報表」。
房委會表示,所有表格昨日已經派入租戶信箱。租戶收到表格後,需要申報所有家庭成員的資料,並須於今年11月30日或之前填妥及簽署表格,交回所屬屋邨辦事處。
可掃二維碼以電子方式填表
租戶亦可以選擇掃描表格上的二維碼,以電子方式填寫及使用「智方便+」作電子簽署遞交表格。拒絕申報或沒有在指定日期內申報的住戶,其公屋單位的租約將被終止。
房委會自去年起修改公屋申報周期,由以往住滿10年的租戶,需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一次,改為所有公屋戶都需每兩年申報一次。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早前表示,房署過去兩年已收回5000個單位,相當於一條中型屋邨。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