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經理收330萬「開心錢」 認罪候判

2024-09-06 00:00

被告李永輝昨在區域法院承認2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6項洗黑錢罪。
被告李永輝昨在區域法院承認2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6項洗黑錢罪。

機管局時任首席高級經理自2017年起與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項目兩間分判商有接觸,其後4年間收受約330萬元賄款,以協助對方獲得承建商至少2.5億元定單合約;他又把賄款轉交妻子及父親,清洗約570萬元犯罪得益。涉案經理和其妻遭廉署拘控,經理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洗黑錢等共8罪,其妻則獲撤控。法官葉佐文押後求情及判刑,以待其餘同案被告案件完結,被告還柙至9月12日再訊。

49歲被告李永輝昨承認2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6項洗黑錢罪,他另涉一項洗黑錢罪則獲存檔法庭;其46歲妻子陳珏丹被控4項洗黑錢罪,昨獲控方撤回控罪。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加入機管局後結識涉案分判商的相關人士,對方主動提供「開心錢」,希望因此獲總承建商優待及取得更多工程合約。
另涉清洗約570萬元犯罪得益

案情指,李於2017年加入機管局,5年後擢升為基建工程首席高級經理,他負責管理「三跑」項目下多個工程合約,包括主要填海及第三條跑道建造工程,亦有權向承建商推薦分判商。涉案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由同案被告吳啟安創立,卡樂於2018年至2022年間獲承判商判授填海項目分判合約,並獲支付約8300萬元。李另向地基項目承建商推薦卡樂,卡樂一度取得2841萬元合約,但因廉署案件曝光而未正式簽定。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從卡樂相關人士接受共約250萬元,對方先後5至6次在李用膳時、或在李住所附近轉交款項;2019年2月至8月,卡樂亦分3次轉帳共180萬元至李的父親和陳的銀行帳戶。閉路電視亦拍攝到李從他人手中收取信封,而廉署人員在李的住所蒐證時,亦發現近1.6萬港元,鈔票邊緣驗出吳的DNA。

另外,駿豐工程有限公司於2020年10月某次會議向投資者鄒明錕透露,由於有人認識李,故駿豐獲得填海項目承建商委聘為供應商,而駿豐須就售出每立方米的砂,向李支付一元。李由2019年初至2022年中收受共約80萬元,作為協助駿豐取得定單及協助駿豐向承建商收取款項的報酬;李在警誡下亦作出招認。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間,共約563萬元的款項分159次存入李名下3個不同銀行帳戶,以及李和陳的兩個聯名帳戶。案件編號:DCCC 582、584、585/2023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